产后做结扎引发大出血医院、计生、政府三家成被告
导读:
“我身体原本很好的,就是做了结扎手术现在变得很虚弱,大出血还差点夺走了我的命,他们简直就是在侵犯我的生命权。”今天上午,28岁的肥西女孩小张将医院、计生、政府三家告上了肥西法庭。
痛苦往事 做结扎引发大出血
小张在法庭上诉称,她在2009年1月份带环怀孕并于当年10月份生育一子。产后没多久,她家所在的花岗镇计生办公室即要求小张做节育手术。
过完月子没几天,2009年12月2日,她在花岗镇计生干部的带领下先在肥西县中医院做了取环手术,后又在计生服务站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两次手术后,她自觉腹痛明显,遂去医院就诊。可是没过一星期,她出现阴道大出血伴晕厥症状,经中医院诊断为晚期产后出血及失血性贫血,住院治疗11天。
她住院期间,出世不久的孩子未能及时哺乳,加之受凉而生病,小孩住院治疗18天。她认为是计生服务站、花岗镇政府、中医院对手术时机的不当安排及手术过程中诊疗失误导致她和孩子受到身体损伤及经济损失,遂要求三被告赔偿其住院期间的经济损失,并要求花岗镇政府赔偿孩子住院治疗期间所支出的费用。
司法鉴定 医院存在一定过错
“你术后大出血说明你自己的身体素质不好,不能把责任赖在我们医院头上啊!”对于小张提出的赔偿要求,中医院认为小张所受损害与其自身体质有关,在赔偿方面并无法律依据进行申辩。计生服务站和花岗镇政府分别以操作无过错等回应。肥西县人民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两被告所实施的取环及结扎手术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参与度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认为中医院给小张施行产后宫内结育器取出术及处理出血的医疗行为存在部分违反技术规范的过错,该过错行为与张某阴道大量出血的后果之间存在部分可能性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20%,而计生服务站给原告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全过程不存在过错,与原告阴道大出血的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庭审结果 医院需要承担责任
庭审最后,肥西县人民法院根据过错行为与原告所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按照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定中医院应依据责任比例对小张所受的合理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而计生服务站及花岗镇政府与小张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小张做节育手术与其子生病住院有客观必然联系,法院还依法驳回了其要求赔偿其子住院期间所支出费用的诉求。
□通讯员 袁祖云 杨赛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国情的变化导致二胎政策正全面开放,只要符合条件的家庭都可以生育二胎。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针对现阶段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和社会现阶段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全面放开二胎并不
医生虽然比普通人更清楚该如何治病救人,但不同的医生在职业方面的素质、水平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医生也是有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也应该适当的理解一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