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诉讼 > 医疗事故诉讼知识 > 切记:自认占理打官司也不能漫天要价

切记:自认占理打官司也不能漫天要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6 01:50:37 人浏览

导读:

切记:打官司不能漫天要价有教训表明这样做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钱胜诉不见得就不掏诉讼费法制网讯郭长秀王曙光张建忠打官司千万不要“狮子大开口”,否则就会遭遇“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笔者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判决的一起案子中,原告

  切记:打官司不能漫天要价

  有教训表明这样做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钱 胜诉不见得就不掏诉讼费

  法制网讯 郭长秀 王曙光张建忠打官司千万不要“狮子大开口”,否则就会遭遇“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笔者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判决的一起案子中,原告要求对方赔偿30万元,但是法院最终只判决6000元的赔偿。由于请求不当,9000元的诉讼费中,原告承担了8820元。

  2005年9月,李先生爬山时不慎摔倒,造成右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医院。医院给他做了手术并输液治疗。后李先生出现口歪眼斜、面色铁青、全身抽搐等症状,直至昏迷。经医生检查发现,李先生因用药严重超量而导致药物中毒。李先生遂转院治疗。

  康复后,李先生将初诊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共计30万元。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对原告超剂量使用药物,致使原告出现不良症状,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已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的请求正当,予以支持;但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医院赔偿李先生各项费用6000元,案件诉讼费9000元由被告按比例承担180元,原告承担8820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当事人往往以为只要自己胜诉了,诉讼费就应该由被告负担。

  “这类不顾实情的案件目前比较普遍。诉讼费的承担原则是根据诉讼请求被支持的程度来确定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说。如果诉讼请求被全部支持,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如果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费用应该全部由原告承担;如果诉讼请求仅被支持10%,被告仅承担10%的诉讼费,原告就要承担90%的诉讼费。
  这位法官还提醒说,有些当事人对其他诉讼成本的考虑也欠周全,比如律师代理费、实际的支出费用等。律师收取代理费是按照诉讼请求标的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过高的诉讼请求会直接导致律师代理费的增加。

  对此,一位周姓律师说:“本案非常典型。它为诉讼当事人提了个醒,打官司一定要计算诉讼成本,不能自认为占理漫天要价,结果可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