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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4:11:18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遇到不合法的时候,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诉讼是不了解程序,也不知道怎么去提出这样的一个诉讼过程,所以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现在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遇到不合法的时候,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诉讼是不了解程序,也不知道怎么去提出这样的一个诉讼过程,所以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怎样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过错,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二、什么是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2、事故鉴定。医疗事技术故鉴定程序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行政处理

  1、鉴定结论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发生医疗事故的原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其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裁量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2、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3、需要给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据行政隶属关系提出建议或者作出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怎样的相关介绍,医疗事故是现在大家遇到的比较多的情况了,有时候也会遇上一些不合适的医患关系,这种时候大家就会走上上诉的过程,如果大家对于这个上诉的过程不是很了解的,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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