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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6:38:44 人浏览

导读:

个人去做伤残鉴定是较难办理成功的,因为伤残鉴定机构基本上不会接受个人的伤残鉴定申请的。一般来说是由审理法庭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个人去做伤残鉴定是较难办理成功的,因为伤残鉴定机构基本上不会接受个人的伤残鉴定申请的。一般来说是由审理法庭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如果是人身损害,建议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需要身份证和病例等材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三、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对于个人做的伤残鉴定,对方是不会认可的,因此是由法庭来组织鉴定的。好了以上就是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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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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