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疗事故鉴定是怎样做的
导读:
如果要对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话,是需要做相关鉴定的,在浙江的话应该按照什么流程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浙江医疗事故鉴定是怎样做的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浙江省近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标准作出了规定: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为每宗3500元,除此以外,不得再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收费标准规定: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对于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向医患双方各预收50%。如果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医患双方各支付50%。另外,如果当事人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确实有困难,应由当事人申请,经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批准后,可予以减免。
目前,浙江省省级和11个地市级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已组建完毕,首批入库专家3800余人。凡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由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医学会对准备抽取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随机编号,并主持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相同数量的专家编号,最后一个专家名额由医学会随机抽取,以保证组成鉴定专家组成员的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浙江医疗事故鉴定是怎样做的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达到医疗事故委员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的话,是没有用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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