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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过快导致医疗事故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04 18:03:06 人浏览

导读:

平时有什么头痛脑热的,一般人不会上医院,会去街边的诊所,有的诊所不给开药,让病人打点滴,但是注意了,输液其实是有风险的,甚至可能造成人的死亡,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是后果有多惨重,我们是知道了,那么如果输液过快导致医疗事故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平时有什么头痛脑热的,一般人不会上医院,会去街边的诊所,有的诊所不给开药,让病人打点滴,但是注意了,输液其实是有风险的,甚至可能造成人的死亡,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是后果有多惨重,我们是知道了,那么如果输液过快导致医疗事故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输液过快导致医疗事故怎么办

  1、先核查以下内容:(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2、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 (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历,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再审查医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3、赔偿项目:(1)残疾赔偿金:以重庆市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医疗事故损害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鉴定申请等证据。

  二、静脉输液引起的医疗事故原因

  静脉输液引起医疗事故常见于下列情形:

  1、未正确掌握静脉输液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静脉输液前,应认清静脉输液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其适应症为:输入药物,治疗疾病;补充营养,供给热能;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调,维持酸碱平衡;增加血容量,维持血压;利消肿。

  其禁忌症为:不能经静脉途径给药的药物或输注的液体。静脉留置针适用于需长期输液者,静脉留置针材料柔软,不会对所留置的血管造成伤害;保护血管,减少病人因反复受穿刺而造成血管的损伤以及精神上的痛苦;为抢救提供有效的治疗通道。

  未认清静脉输液的适应症与禁忌症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2、输液前准备不充分

  静脉输液前应做好输液前的准备工作:如患者输液前应排尿,避免输液中上卫生间;准备好输液溶液(遵医嘱备药液)、注射盘、瓶套、开瓶器、小垫枕、止血带、胶布或输液贴、输液架,必要时备小夹板、绷带、约束带等一般用品,以及输液器、纱布、备用针头,必要时备留置针与静脉帽等无菌物品。

  因为准备不充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3、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静脉输液前应做好输液前核对工作。认真核对药物(药名、浓度、剂量和有效期),检查药瓶有无破裂,药液是否混浊、沉淀或絮状物等。还应将用物携带床边,核对床号、姓名,向病人解释以取得合作。

  未认真执行“三查八对”,输错病人;输入不合格液体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4、未遵循长期输液或给昏迷者、小儿输液的特殊技术要求

  对于上述患者,需根据病情、输液量、年龄及合作情况选择静脉:

  需长期输液者,注意保护和合理使用静脉,一般从远端小静脉开始,并有计划地使用,必要时使用静脉留置针。

  昏迷者、小儿不合作的病人可选择头皮静脉输入,四肢输液时可用夹板固定等适当约束。

  病人有周围循环衰竭,四肢静脉不易穿刺者,可采用颈外静脉、锁骨下静脉、股静脉穿刺输液。

  5、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注射前,要求用2%碘酊和70%乙醇或仅用3%络合碘消毒瓶塞,根据医嘱加入药物,并且消毒注射部位的皮肤。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并发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需24小时连续输液者,每天更换输液瓶和输液器。否则,造成院内感染等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6、不遵守操作规范,导致空气栓塞

  静脉输液前,要将输液管内气体一次排尽,不能留有空气。

  输液前应检查输液器各连接部是否衔接紧密,不易滑脱;并要排尽输液管及针头内空气;药液滴尽前及时更换溶液瓶;加压输液时,不得离开病人;输完后及时拔针或封管。

  未严格执行上述技术操作规范,导致空气栓塞,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认定为医疗事故。

  7、药物严重外渗未及时处理

  静脉输液,在见有回血时,才能放松止血带和调节器,开始输液。

  在头皮内静脉输液时,注射如误注入动脉,则回血呈冲击波,推注药液阻力较大,且局部迅速可见呈权枝分布状苍白,有的病儿出现痛苦状或尖叫。

  输液过程中应加强巡视,耐心听取病人的主诉,严密观察注射部位有无肿胀,针头有无脱出、阻塞或移位,输液管有无扭曲受压,输液速度是否适宜以及进处理,引发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8、输液过快

  注意控制输液速度。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药物的性质调节滴速:一般成人40~60滴/分,儿童20~40滴/分;年老、体弱、婴幼儿、心肺疾患者输液速度宜慢;高渗盐水、含钾药物、升压药输入速度可稍快。头皮内静脉输按病情和年龄调节滴速,一般不超过20滴/分。

  输液过快,造成病人心衰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9、未注意配伍禁忌

  静脉输液应根据病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输液顺序。若需加入药物,应注意配伍禁忌,使之摇匀,检查清晰度,若为刺激性强的药物应确知针头在静脉内方可使用。

  违反药物配伍禁忌,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10、未履行告知、协助义务

  静脉输液时,医务人员应协助病人摆好体位,冬季勿暴露注射肢体,以免着凉。嘱病人如发生溶液不滴、注射部位肿胀或全身不适等情况及时告知,以便处理。

  未履行上述告知、协助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11、未按规定做好记录

  静脉输液时,护理人员应在输液卡上记录所输液体时间和滴速并签名,将卡挂在输液架上。

  未按规定做,导致输错液体或病人,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12、未按规定使用静脉留置针

  使用静脉留置针时需注意,固定要牢固,避免过松或过紧;注意保护有留置针的肢体,在不进行输液时,应避免肢体下垂姿势,以免由于重力作用造成回血堵塞导管(对能下地活动的病人,避免在下肢留置);每次输液前后,均应检查穿刺部分及静脉走行有无红、肿,询问病人有无疼痛与不适。如有异常情况,可及时拔除导管进行局部处理。对仍需输液者应更换肢体另行穿刺。

  三、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在调解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输液过快导致医疗事故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出现医疗事故,要看是否是医疗机构的责任,查实之后,双方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行可以进行调解,最后还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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