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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00:22:45 人浏览

导读:

到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是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的,缴纳费用的作用一是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关的司法成本,二就是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那么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到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是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的,缴纳费用的作用一是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关的司法成本,二就是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那么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

  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二、诉讼费的收取规则

  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所以,原告方在缴纳诉讼费时是预先缴纳,待判决下来后,由法院区分责任,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再行确定诉讼费。对于原告方来说,实际上就是原告“多退少补”的过程,如果胜诉,诉讼费予以退还;如果完全败诉,不再缴纳;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别由原告、被告双方分担。

  三、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救济

  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进行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用,但有些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或当事人的情况,相关法规规定不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则是指应当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暂时无力负担或无力负担诉讼费用,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所谓缓交,是指暂时难以支付时,将交费日期延后;所谓减交,是指只交纳应交纳费用的一部分而非全部;所谓免交,是指免去全部应交纳费用。诉讼费用的缓、减、免,是为了保证那些在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参加诉讼,以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缴纳诉讼费用实在困难的当事人,法院有减免或者是免交的救济方式。因此当事人不用为此而担心,这也是出于人道主义而进行设置的制度。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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