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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20:12:34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第三方来有效的进行调解,若都不行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当我们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第三方来有效的进行调解,若都不行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诉讼解决,指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

  二、医疗纠纷的相关案例介绍

  于某于2007年2月因车祸受伤,伤后就诊于宁城某医院。医院在为于某行“右股骨干骨折固定术”时,使用质量不合格的髓内针,致于某右腿内的骨髓内针断裂、右股骨干骨折术后不愈合,于某再次在积水潭医院将断裂骨髓内针取出,再次植入骨髓内针行固定术。赤峰市医药卫生学会于2008年4月15作出赤峰医鉴[2008]006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医院负次要责任。于某不服此鉴定,但并没有向上级医药卫生学会申请重新鉴定,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全部赔偿右腿医疗费32442.06元、误工费44777.76
元、护理费2372.09元、交通费96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50.00元、住宿费1955.00元、医疗事故鉴定费250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4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0元。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在被告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被告医院存在过失行为,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属实。由于医院的过失行为导致于某先后到赤峰医学会、北京医院等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和诊治,给原告于某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应当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过错,发生医疗事故。因此,对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医疗事故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损失合理核定后应当全部赔偿,并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本案属于“医疗损害赔偿”而不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由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没有依据医药卫生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医院的过失行为与于某右股骨干骨折不连存在一定关系,属于四级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由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完全正确的。充分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当通过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时大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让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的请求。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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