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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08:13:15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是比较难处理的一件事,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处理好医疗纠纷有利于以后医疗事业的发展。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是比较难处理的一件事,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处理好医疗纠纷有利于以后医疗事业的发展。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纠纷的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二者鉴定的核心一致,而二者之间主要在鉴定的启动次序,鉴定的委托形式,鉴定程序,证据的形式上存在区别。

  三、关于医疗事故的法律依据

  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

  2、医疗卫生管理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

  3、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是指卫生部等国务院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管理规定》、《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是什么?”全部内容,由此可知医疗纠纷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分为四级,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为您详细解答,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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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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