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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预防医疗纠纷?怎么才算医疗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20:40:27 人浏览

导读:

医疗纠纷通常是患者与医疗机构产生的一些对于损害后果承担责任的纠纷,为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应当做好预防工作。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怎么预防医疗纠纷?怎么才算医疗纠纷?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医疗纠纷通常是患者与医疗机构产生的一些对于损害后果承担责任的纠纷,为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应当做好预防工作。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怎么预防医疗纠纷?怎么才算医疗纠纷?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怎么预防医疗纠纷

  医院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24小时对外开放,是比较难管理的复杂场所。为此,我们应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依靠社会支持配合,开展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1、加强医院自律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应不断强化及时服务、应答服务、谨慎服务、非特异性服务以及廉洁服务观念,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切实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医务工作的效率性、严密性、科学性、全面性和纯洁性。

  2、要实施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科学化管理,做到医疗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积极改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狠抓事故教训,做到层层把关,逐级落实,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

  3、改变过去的闭门办医模式,不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同时,加强医患之间的思想感情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和护患关系,以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要经常和患者及家属进行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主动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形式深入社区和病房,多向患者宣传医疗职业的特点,医学科普知识,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对疾病的发生、变化、发展的自然规律以及一些不可预见性情况的认识。建立一种医患互动、风险共担的新型医患关系,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4、提高法律意识,自觉规范和调整医患双方的行为,防止纠纷的发生。应当争取公安机关对医院保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医院治安秩序。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宣传,强化法制和尊医教育,积极引导全社会对医务劳动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形成自觉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院秩序的社会氛围,避免一些不法事件的发生。

  5、针对当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的现状,为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建立医疗风险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体制已势在必行。可以在保险公司开设医疗问题专门保险制度,前者的保险金可通过增加医疗收费提取,或由就医的患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后者的保险金可在医院的收益中扣除,由医院每年为医务人员投入一定的资金。让医患双方共同承担医疗风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等纠纷,则由保险公司根据问题的大小实施一定的赔偿,从而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怎么才算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三、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可见,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怎么预防医疗纠纷?怎么才算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想要预防医疗纠纷,需要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就诊环境等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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