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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处方大小如何才适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7 08:55:04 人浏览

导读:

看病配药,处方的“身材”问题,向来是病家关注焦点。曾经,少数医生给患者过度开药,使“大处方”成为看病贵的根源之一。近年来,随着管理不断完善,“大处方”已在申城医院内难觅踪影。如今的医生更愿意为患者开“小处方”。不过,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小处方”虽
  看病配药,处方的“身材”问题,向来是病家关注焦点。

  曾经,少数医生给患者过度开药,使“大处方”成为看病贵的根源之一。近年来,随着管理不断完善,“大处方”已在申城医院内难觅踪影。如今的医生更愿意为患者开“小处方”。不过,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小处方”虽控制了看病贵,却也带来诸多不便:病还没痊愈、药却吃完了,患者无奈只好反复前往医院。

  处方大小如何适中?近日,记者走访本市多家医疗机构求解。

  慢性病患者,往返配药

  在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记者以一名鼻炎患者的身份,前往医生处就诊。检查诊断全部完成,医生开出了某种滴鼻剂,药量仅为一周。问“能否多开两天药”,医生表示:“医保患者在均次费用上有所控制,如果药没了,你再来挂门诊配药就行。”再问:“如果是自费患者呢?”医生答:“自费患者原则上想配多少都可以,不过为了用药安全,建议配一个月药量,以后再来补。”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诊大厅内,专为老病人设立的“简易门诊”,主要功能便是配药。一位从宝山区赶来的高血压患者告诉记者:“这些高血压药在社区里没有,只好到这里来配。不过,以前每次能配半个月到一个月的药量,而现在医生只给配一周。没办法,只能多跑几次了。”

  据了解,“小处方”对急症患者影响并不大,但慢性病患者病情已相对稳定,每次用药也基本一致,单纯为配药往返奔波,还要多支付挂号费、诊疗费,额外增加了支出。

  医保控制费用,处方变小

  记者翻看2006年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的开具”一章中明确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医务处处长马昕教授解释说,处方限制是确保患者及时复诊复查,及时发现、纠正不良用药。

  不过业内人士坦言,小处方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控制医保费用。据了解,申城去年医保支出增长幅度超过20%,超过了医保的筹资水平。专家分析,医保支出增长有合理的成分,比如人口老龄化导致慢性病高发,医保覆盖人群不断扩展,以及医疗水平提高使更多疾病得到及时治疗等。但也有不合理的因素,比如某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增加收入过度用药,又如患者“小病大看”、重复看病重复开药等。

  为了可持续发展,应严格控制医保支出不合理增长,这是医院、管理部门和患者的共识。但如何实现这个目标?本市某三级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院长坦言:为控制医保支出,很多大医院普遍采取控制患者门诊均次费用的做法,具体说来,不同职称的医生其处方用量有个“上限”,一旦超出“上限”,便可能受到警告或处罚。换言之,即使病人用药稳定且处于安全范围内,也因为每次处方的限制,不得不将处方变小,实行“一刀切”。

  解决之道:应用基本药物

  一边是医保的合理使用,一边是患者的合理需求,两者之间怎样才能找到平衡点,让处方变得适中?

  专家分析,由于政府投入不足,事实上医院目前还是要从药费收入中获得补偿,即“以药补医”。因此,即使是小处方也存在“虚胖”现象,医生仍会“不自禁”地青睐新药、贵药,甚至不必要的药物;而药品单价较高,药量相应更加“被缩小”。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小处方带来的不便,还需政府加大补偿力度,真正斩断医院“趋利”动机。这样,处方的大小,就会从“一刀切”,转为按病人实际需求合理开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经济学教研室主任叶露副教授说,在加大投入同时,也必须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选择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处方自然精简实用。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专家也提出两点具体建议。马昕说,目前对处方进行限定用量,有一定的科学性。但针对不同病种,处方用药量的“上限”也应有所不同,现在仅将疾病划为急性、慢性等类别,显得过于“粗放”。如能进一步精细化管理,根据单病种测算并设定用药量,这样既保证药到病除,也减少了患者多次配药之烦。此外,应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尽早将各级医院医疗信息联网共享,患者的用药情况在网上“一览无遗”,可有效控制重复开药的弊端,从而节省医保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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