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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一般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04:32:22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因为医术的不过关把患者的某一种疾病诊断成了另外一种疾病,情节严重可能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健康,这种情况下医院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那么医院误诊一般赔偿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时候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因为医术的不过关把患者的某一种疾病诊断成了另外一种疾病,情节严重可能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健康,这种情况下医院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那么医院误诊一般赔偿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

  3、处理后果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二、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三、医院误诊一般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院误诊一般赔偿多少钱"等相关法律知识。最后提醒大家,病员或其家属如果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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