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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06:15:21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医疗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无论是对于医院来说还是对于患者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那么我们怎么加强对于医疗事故的防范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发生医疗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无论是对于医院来说还是对于患者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那么我们怎么加强对于医疗事故的防范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

  医院如何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

  第一是增强守法意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是要开展培训和教育,让所有的医务人员都能掌握、运用好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以及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

  第三是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机构和人员,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患者的设诉,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是加强病历管理工作。

  第五是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损害等。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防范相关内容。医院方在平时对医院的管理时,一定要进行规范管理尽量避免出现医疗事故的情况。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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