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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不签字医院可否不抢救患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2 15:47:07 人浏览

导读:

家属拒签手术单,医院该怎么办?醉酒肇事能否让保险公司先垫付交强险部分?昨日上午,省高院会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医学会等部门,召开了《侵权责任法》实施准备工作座谈会。会上,各部门纷纷提出了医疗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疑难问题

  家属拒签手术单,医院该怎么办?醉酒肇事能否让保险公司先垫付交强险部分?昨日上午,省高院会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医学会等部门,召开了《侵权责任法》实施准备工作座谈会。会上,各部门纷纷提出了医疗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疑难问题。省高院副院长李世成表示,意见将整理后提交至最高法院,建议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家属不签字医院是否可以不抢救?

  昨日讨论会上,医院代表最先提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如果患者急需手术,但家属不签字,医院是不是可以不抢救?《侵权责任法》提到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医院代表还提出,“当时医疗水平”具体标准是什么,由谁认定?

  醉酒肇事能否让保险公司先垫赔?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也是交通、法院等部门关心最多的问题。法院代表提出,《侵权责任法》虽然规定人身损害可获精神损害赔偿,但仍没有具体标准,精神损害赔偿对城镇和农村是否“同命不同价”?

  交警部门代表称,对于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逃逸的交通肇事情况,受害者都应得到赔偿。但不管是《道法》还是《侵权责任法》,都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醉酒肇事后,为保证受害者及时治疗,是否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交强险部分,事后再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法院建议出解释

  避免同案不同判

  除省高院外,针对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数量大幅度攀升、但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的情形,锦江区法院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出台《侵权责任法》相关司法解释,避免因法律理解和适用的不同而导致同案不同判。

  建议包括七点:

  一、在两车相撞导致第三人损害的情况下,是认定两车驾驶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承担按份责任,还是认定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二、出租车撞伤人,应认定出租车司机系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还是认定由出租车公司与司机承担连带责任;

  三、好意同乘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损害的,能否从公平原则酌情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四、被侵权人为植物人的护理费,能否先行判令赔偿义务人给付5年的护理费而不直接判令给付20年的护理费,或者虽判20年但可以分期支付;

  五、保险公司对自费药,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不承担责任还是认定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为无效格式条款;

  六、交强险中的医疗费,保险公司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还是不分项在整个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七、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且伤残等级和医疗费用各不相同的情况下,赔偿限额如何分配,尤其是当这些受害人部分起诉、部分未起诉时应如何处理。

 

  谢慧 郑杰 记者 袁钲钲 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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