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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00:09:03 人浏览

导读:

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的方式有哪些?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存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IPO方式,二是新三板通过定增和交易,股权分散程度达到了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实现转板。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的方式有哪些?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存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IPO方式,二是新三板通过定增和交易,股权分散程度达到了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实现转板。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存在两种方式:

  一是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专门接纳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此种方式实施的前提是降低财务指标等发行条件,即IPO方式。

  有权威人士表示,“深交所提出的转板方式是设立单独层次,降低IPO条件,吸纳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但目前对于挂牌企业标准、转板条件、转板程度等均未有定论。

  二是转板企业不通过发行,只通过交易所之间转板,即在新三板通过定增和交易,股权分散程度达到了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实现转板。

  相关知识拓展

  早201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简称国务院决定)就明确要求“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提 出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简称 38号文)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申银万国的相关研究报告指出,对于我国证券市场而言,转板机制的构建一方面能够实现不同板块之间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能够鼓励更多企业在门槛较低的场外市场先行挂牌,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随着近两年加快培育,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在政策松绑和制度完善过程中扩容明显,作为连接场内与场外市场的新三板,应成为引入转板机制的突破口。券商人士普遍认为,未来新三板肩负着场外与场内市场承上启下的特殊责任。

  根据国务院决定,在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也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股份,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必须符合38号文的规定;二是股份公司必须符合新三板的挂牌条件。

  目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批量转至新三板通道已经形成。2014年10月29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8家挂牌企业集中转移至新三板,开创了区域性市场与全国市场挂牌企业批量转移先河。目前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股转系统达成了“单独受理,优先审核,提前沟通,集中挂牌”的批量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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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什么是创业板的知识拓展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由于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又称为创业板。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创业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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