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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20:12:32 人浏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其实是处于对案件破案概率、和社会危害性考虑的,任何一方面的刑事法律制定都考虑社会危害性,如果一种行为在一定期限内没被发现,或者再犯的话,其社会危害性就变得很小,可以免于法律追究,减轻诉讼资源的浪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一、追诉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二、《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

  三、《刑法》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有哪些全部内容,追诉时效的规定其实也是出于合理利用警力资源,时间越长的案件越难以处理,浪费的警力不说,破案可能性还很低,还不如把警力集中在破案率高的新近案件中。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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