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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申请书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1 23:00:42 人浏览

导读:

刑事申诉申请书

  刑事申诉人在申诉时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即刑事申诉申请书。那么刑事申诉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2018刑事申诉申请书范本,希望能帮到您。

  2018刑事申诉申请书范本:

  刑事申诉申请书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xx对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x )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原审________书抄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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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申诉的时间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刑事申诉的管辖

  申诉的管辖,即正确的申诉主体应该向哪个部门递交申诉书。

  对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管辖,即不服生效的刑事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如下:

  1、刑事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

  2、监所检察部门管辖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3、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和其他公民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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