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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7:42:07 人浏览

导读:

案件都是需要经过刑事判决的,刑事判决的过程中,要按照实际的罪名来进行判决。例如说故意伤害行为就需要判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行为就需要判决故意杀人罪。那么相应的判决的执行程序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案件都是需要经过刑事判决的,刑事判决的过程中,要按照实际的罪名来进行判决。例如说故意伤害行为就需要判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行为就需要判决故意杀人罪。那么相应的判决的执行程序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以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诉讼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国家刑罚权得以实现的关键阶段,但并非判决,裁定的整个执行过程和一切活动都属于刑事诉讼的范围..属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又包括两个方面:1.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2.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如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等..而执行机关对罪犯的监管,教育,组织劳动等则不具有诉讼活动的性质,而属于司法行政活动执行要求合法、及时。

  二、可适用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三、哪些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能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根据犯罪严重程度而定的,要根据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以及违法的严重后果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的相关知识,刑事犯罪的相关处罚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处罚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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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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