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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9 15:09:19 人浏览

导读:

大家都知道,在一些必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可以对需要受侦查的人进行拘留的,但是大家同时也需要明白的是,拘留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公安机关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那么关于拘留都有哪些程序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都知道,在一些必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可以对需要受侦查的人进行拘留的,但是大家同时也需要明白的是,拘留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公安机关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那么关于拘留都有哪些程序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二、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要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包括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天

  三十七日。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可以了解,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在进行拘留之前需要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才能进行下一步。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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