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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02:32:2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不仅仅是刑事案件才有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也是有强制措施的。相信大家对这方面了解的相对来说会比较少吧,不过没有关系,今天法律快车就给大家普及有关对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欢迎阅读。

  在我国不仅仅是刑事案件才有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也是有强制措施的。相信大家对这方面了解的相对来说会比较少吧,不过没有关系,今天法律快车就给大家普及有关对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欢迎阅读。

  一、对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训诫、具结悔过、罚款、拘留 5种。拘传是对被告采取的强制措施,其条件是:

  1、被告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

  2、被告拒不到庭前必须经过两次合法传唤,用简便方法传唤不算合法传唤。

  3、被告拒不到庭必须无正当理由。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对不到庭的被告予以拘传。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2、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4、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司法机关的工作秩序;

  5、对司法工作人员、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参加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打击报复;

  6、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上述6种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只按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已经构成犯罪的,既要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又要按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

  采取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如果诉讼程序还没有开始或者诉讼程序已经结束,都不能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2、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对过失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如当事人持有的书证在诉讼中失火焚毁了,就不能认为是毁灭证据,采取强制措施。

  3、必须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已经发生,不能在行为前预先采取强制措施。

  三、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

  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采取民事强制措施是要符合条件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如果诉讼程序还没有开始或者诉讼程序已经结束,都不能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对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的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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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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