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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01:57:19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我们总以为犯罪离我们很遥远,但其实只是事情发生了而我们没有发现罢了,一般来说,如果案件仅有经过审查后,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且该案件完全满足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负责人就会批准立案的,那么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生活中我们总以为犯罪离我们很遥远,但其实只是事情发生了而我们没有发现罢了,一般来说,如果案件仅有经过审查后,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且该案件完全满足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负责人就会批准立案的,那么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立案材料属于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三、刑事立案要走哪些程序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公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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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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