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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23:54:40 人浏览

导读:

得到检察院批准,可以羁押7日。

  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叫做羁押。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一般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什么情况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一般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

  得到检察院批准,可以羁押7日。

  7日后,或者有证据,证明被羁押者犯罪,向法院起诉,定罪后判刑。

  7日后,无证据,放人。

  公安请求延长羁押,向检察院申请。

  所以羁押多长时间都不能必须判刑。要有犯罪证据向法院起诉,判刑。

  二、什么情况下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三、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呵以延长2 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徒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综上所述,一般羁押多长时间都不能必须判刑。羁押7日后有证据证明被羁押者犯罪,向法院起诉,定罪后判刑;无证据只能放人。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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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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