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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羁押期间能探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15:34:51 人浏览

导读: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那么,犯人在羁押期间能探视吗?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那么,犯人在羁押期间能探视吗?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呢?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情形有哪些?下文将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犯人在羁押期间能探视吗

  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员只能由律师探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由上可知,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至法院判决前,为防止串供,不能会见亲属,但依法可以会见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

  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呵以延长2 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徒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犯人羁押期间家属是不能去探视的,但依法可以会见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犯人在羁押期间能探视吗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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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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