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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4 08:41:05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司法鉴定程序,属于一种当事人受到了各种伤害以后,需要接受相关的鉴定。而这些事故,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交通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伤害以及打架斗殴伤害等等。那么,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所谓的司法鉴定程序,属于一种当事人受到了各种伤害以后,需要接受相关的鉴定。而这些事故,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交通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伤害以及打架斗殴伤害等等。那么,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一、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程序

  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方式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只规定了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录,没有像司法鉴定这面全面的记录方式。

  其中,如果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检查的、对重要检材取证的,司法鉴定规则做出了特别的规定:

  1、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2、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监护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单位、亲属、朋友。

  3、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

  4、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5、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三、司法鉴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以上是一篇关于“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程序”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人体伤害司法鉴定程序,还有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方式以及司法鉴定时间的规定。除此以外,对于司法鉴定的问题,避免触犯法律,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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