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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红杏出墙 丈夫刀砍2人被判死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04:43:20 人浏览

导读:

因怀疑其妻子与同村的两位村民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王公胜手持柴刀将村民王方南当场砍死,将村民王冤(化名)砍成轻伤。7月13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公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14日,王公胜刚从外地打工回来,就听大女儿

  因怀疑其妻子与同村的两位村民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王公胜手持柴刀将村民王方南当场砍死,将村民王冤(化名)砍成轻伤。7月13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公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月14日,王公胜刚从外地打工回来,就听大女儿小雪(化名)说有一次妈妈在家里澡堂洗澡的时候,王方南也在里面。小女儿和儿子也跟着说看到过妈妈和王方南一起在床上,这让王公胜顿时懵了。在1月17日、18日夫妻几次吵架的过程中,王公胜一再追问妻子李某事情的真相,妻子只是承认王方南有几次到家里向她提出了想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但她没有答应。在吵架的过程中,妻子再一次数落王公胜不如同村另一村民王冤,这让王公胜心里更不舒服。想到妻子在自己外出务工期间瞒着家人将家中的杉木板卖给了王冤,加上以前王冤来家里的时候总会无所顾忌地睡到自己的床上,王公胜便怀疑妻子李某与王冤也有奸情,他越想越不对劲,一种羞辱感占据了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他决定一定要杀害王方南和王冤,以泄怒恨。

  1月19日早晨6时许,王公胜听到村里王方南的碾米机房有机器响声,知道王方南在碾米房,就从床上起身。妻子见他起床,知道他想去杀王方南,便拉住他说算了。王公胜一把推开妻子李某,从柴房拿到一把柴刀,冲到碾米房,趁王方南正在开动机器的时候举刀就朝王方南头部砍去,砍在王方南肩上。王方南一边从碾米机房向外跑,一边向王公胜喊道:“你不要杀,有什么话讲得清”,王公胜不顾王方南的辩解继续追砍,追至村口牛栏边时朝王方南后脑猛砍一刀,王方南立即倒在地上。王公胜接着朝王方南后脑连砍数刀,致使王方南当场死亡。

  随后,被告人王公胜手持柴刀又来到王冤家,用柴刀将其大门砍破,闯入屋内。王冤闻讯从楼上下来,王公胜一声不吭,对着王冤就是一柴刀砍下去,王冤头部挨了一刀,然后迅速退至楼梯旁边,王公胜举刀又砍,刀砍在墙边的胶板上,致使刀柄折断。随后王冤的家人一起上前阻止,王公胜见刀柄已经折断,不可能杀死王冤了,就赶回家中换下了沾有血迹的衣服和鞋子。后来,公安机关及时赶到,将王公胜抓获。

  在法庭上,被告人的律师辩称,被害人王方南多次想与被告人的妻子李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而且最终也达到了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结果,具有明显过错。被告人王公胜出于义愤杀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害人王方南与被告人的妻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辩护意见证据不足。在本案的证据材料中,被告人的女儿和母亲的证词都只能证明被害人王方南到过被告人家里找李某,可能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当事者李某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时一直否认和被害人王方南有不正性关系,在出庭作证时还称向公安机关所作的证言是事实,只是后来才说与王方南发生过一次性关系,固李某出庭的证言不可信。被告人有准备的携带凶器蓄意杀人,其手段残忍,并非义愤杀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公胜因怀疑其妻与他人又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泄私愤而蓄意持刀行凶,杀害他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本案情况,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法院网·廖晓昕 刘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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