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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蒙尘:网瘾大学生成杀人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21:58:46 人浏览

导读:

文/杜红诚又一个沾染上网瘾的年轻人,为了钱而网上买枪,导演了抢劫杀人的悲剧,也由此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2005年1月16日,苏北某村多年的平静,被一桩骇人的血案惊破。身体硬朗、为儿子守着一座三层小洋楼颐养天年的张老爹被人枪杀于家中。从张家经济状况和被劫的

  文/杜红诚

  又一个沾染上网瘾的年轻人,为了钱而网上买枪,导演了抢劫杀人的悲剧,也由此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2005年1月16日,苏北某村多年的平静,被一桩骇人的血案惊破。身体硬朗、为儿子守着一座三层小洋楼颐养天年的张老爹被人枪杀于家中。从张家经济状况和被劫的财物分析,公安机关认定凶犯系劫财而为。人命案件且又是涉枪案件,从上至下,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随着案情迷雾渐渐拨开和凶手归案,善良的人们又一次被震惊,谁也不曾想到的是,凶手竟是即将走出大学校门的在校大学生王彬。

  “我成了大学生!”

  王彬出生在苏北农村。生性内向的他,从小有着一个生活上并不富裕但却充满亲情的家庭。父母田间劳作,王彬在校读书。从小学到中学,王彬一家向人们展示的都是苏北水乡普通人家最平常的生活画卷。天底下没有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的父母。在苏北农村,希望孩子成才的第一愿望就是希望孩子能够考取大学,跳离“农门”。在这种强烈愿望包围下,物质上凡王彬学习所需,父母都想方设法予以满足;精神上,王彬的成绩进步全家高兴,王彬有一门考试不理想,全家不安。除了一门心思学习,对身外的世界,王彬全然不予关心。就这样,在父母的眼里,王彬是一个乖孩子;在老师的眼里,王彬是个好学生。带着父母的期冀,带着同学的羡慕,带着老师的祝福,2001年秋,王彬顺利考取了华东某学院。

  进入大学的王彬,一开始仍保持着高中时代勤奋学习的劲头,第一学期末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当王彬把这一消息告诉父母时,着实让父母高兴了好一阵子。虽然自进入大学后,王彬的各项费用已经让这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显得力不从心,但想到儿子仍能继续如此懂事,在学习上继续用功、拨尖,做父母的是虽苦也甜。作为奖励,父母言明这笔钱不作生活、学习费用而由其自行支配。手中握着一笔不小资金的王彬,乘着学校放寒假之机,和同学结伴到武汉等大城市游玩。这一次游玩让见惯了乡间田野平静生活的王彬第一次领略了大都市的喧闹与繁华。回到家时虽然已是囊中如洗,精神上却一直沉浸在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之中,变得有说有笑,开朗了许多。春节后不久,意犹未尽的王彬,早早地离开家,但这一次的行程并非像他所说要早点到校学习,而是绕到杭州,玩了近一个星期后,在学校开学后的第二天才赶到学校。

  网游,让我沉沦

  同多数工科性质的高校一样,大学一年级课程有些仍以强化基础知识为主,而一些内容在高中阶段就有过接触。已经有了前一学期经验的王彬,感觉到大学远没有高中阶段紧张,稍加用工加上一点小聪明,应付考试全无问题。此时,再次坐在教室里的王彬,心情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老师精心准备的讲课内容,不再引起他的兴趣。一次,由于身体有点不适,王彬一天没有去上课,无聊之中和一个逃课的同学来到学校附近的网吧。在看到同学玩了几把游戏后,王彬第一次在网上玩了起来,在一步步过关斩将之后,王彬被深深地吸引。就是从这学期开始,王彬学会了逃课。半天、整天,有时甚至是白天加通宵泡在网吧,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里,一次次网上搏杀中沉着、冷静,多次与高手过招而频频获胜,王彬自感非凡,对自己的能力大为欣赏;现实生活中,作为身边的游戏高手,受到一帮游戏迷们的吹捧和崇拜。虚拟和现实的交织,已经大大地改变了王彬的内心世界。为了支付越来越多的上网费用,王彬谎称学校要缴费用、自己要购买学习用品等等理由,不断地欺骗父母,让他们寄钱。其费用,从第一学期的每月四五百元到此后的每十天的四五百元,还是感到入不敷出。过去诚实谦虚、好学上进的王彬,已经为现在自感非凡、冷酷自私的王彬所取代。

  如果仅是无心学习而沉迷于网络,最终我们所见到也只是一个在学校混日子,愧对父母,愧对于老师,学业无成的王彬而已,和那个制造惊天大案的王彬,还存在极大的差别。但是,一次偶然在网上和李龙的认识,却让王彬拉近了这两种角色之间的距离。

  已经成为一方游戏高手的王彬,自然不再满足于那些档次一般、过关难度不强的中、低级游戏,而是热衷于那些级别更高、刺激性更强的游戏。一次在网上的搜寻中,王彬发现有人在卖新版《传奇》游戏,这正是他想要的。在网上,他发了个贴子约此人见面。让王彬颇感意外的是,这位叫李龙的卖主看上去似乎不满18岁,一问果真如此。尽管不到18岁,初中未毕业即离家出走的李龙已独自在社会闯荡多年。经过交谈,王彬了解到李龙在社会上所谓多年的闯荡,只不过是卖一些盗版碟片、游戏,混口饭吃而已。面对这个并不明自己真实身份的小“混混”,王彬吹嘘早就在老家干过大买卖(抢劫),走南闯北又干过许多大事,俨然武侠游戏中的“侠盗豪客”。

  王彬的一番吹嘘,本意只是想在李龙面前表现一下,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已。但对李龙来说,这个崇拜传说中侠客、意想模仿侠客行事的小青年,竟然信以为真,为能够结识王彬这样的传奇人物感到兴奋。几番接触之后,李龙向王彬提出,下次再干“大事”别忘了带上自己。

  “我们要干大事!”

  认识李龙后不久,王彬谈上了女朋友并很快在外租房同居。玩游戏要花钱、谈女友也要花钱,尽管从父母那里每月能得到少则一千多元,多则两千多元,但仍远远够不上开销。此时的王彬想起李龙的请求和自己的承诺,决定真正做一回大事,一来显示在李龙面前决不是吹嘘,二来解决自己的经济困境。经过“踩点”,两人把目标瞄准了距学校不远的一家电脑公司。晚上七八点钟,两人学电影中劫匪的模样,准备了刀具、胶带、头套,藏在电脑公司附近黑暗处。公司内来来往往的顾客让两人始终未敢下手。

  这次抢劫未逞,并未让王彬慑于恐惧,从而就此打消再次抢劫的念头,相反却让他意识到真正地干抢劫这样的大事,仅有胆识不够,还要有这方面的经验。经验从哪里来,王彬再次想到了网络。在网上,他以“抢劫”为关键词,一下子搜索到大量的关于抢劫报道,其中不乏对抢劫细节的描述。王彬对此一一阅读,其中有关持枪抢劫的几篇报道引起他的特别关注,不仅仔细研读,一些重要的细节还做了摘录。不仅如此,王彬还从网上获悉了一条购枪的线索。几经联系,王彬决定北上去购买一支真枪用于下一次的抢劫。可购枪的上万元费用从何而来?王彬首先想到的仍是自己的父母,他试着给家中打了个电话,谎称自己做毕业课题需10000元购买一台手提电脑。对于儿子学习上的要求,父母向来是有求必应。未待钱到账,王彬就和李龙兴冲冲登上购枪的行程。第二天到了目的地,到银行一查询,卡上只到了1000元。王彬心中很是不快,再次给家中去电,要求立即汇款9000元。电话那头的母亲解释,家中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父亲已经外出借钱,请求王彬再等等。又过一天,余款终于汇到卡上,王彬如愿地购得了一支带消音器的仿六四手枪和一些子弹。

  把玩手中的枪支,王彬似乎在把玩着大把的钞票,这钞票足够他和李龙一辈子进网吧、玩游戏。可真正弄钱的第一个目标是谁?地点在哪儿?这让王彬和李龙费了一番脑筋。就在当地搞一把?王彬早从网上知道大城市警察的本领,弄不好走不多远就被抓住。思来想去,王彬终不敢在当地下手也不敢再留,决定先回家再说。坐在回家的车上,王彬始终在想第一个下手的目标。蓦然间,他想起高中时代上学路上经常经过的张老爹家,张老爹儿子生意做得很大,富裕程度家乡人尽皆知,那气派的洋楼足显示其不凡的经济实力,而且王彬早就知道张家通常只有张老爹一人看家。

  车到县城后已近天黑,两人找了家偏僻的小店,买了两顶拉下来可以遮住脸部的无沿帽,匆匆地吃了点东西。为不被人注意,趁着黑暗,两人步行悄悄地向张老爹家方向走去。到了目的地后,王彬用家乡话以找其儿子谈生意为名,要张老爹开门。听声音张老爹并不熟悉,出于礼貌,善良的老人还是下了楼。门刚打开,王彬的枪口就指向张老爹的头部并扣动了枪机。张老爹倒地后,两人将尸体藏进厨房,上楼将现金、首饰、值钱的电器洗劫一空后,连夜向学校方向逃去。

  真可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这次被劫的财物为公安机关破获此案提供了线索。几经周折,公安机关顺着此线索,终将王彬、李龙抓获归案。

  走上了不归之路

  因为犯罪证据确凿,且无从轻情节,一审中王彬被判处死刑;同案犯李龙因犯罪时尚不满18周岁,被判无期徒刑。从未料想罪行如此严重的王彬,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06年1月9日,新年的钟声尚在耳边响起,人们喜迎金狗的热情似乎早将骤来的寒流融去。高墙电网下的某市看守所一隅,王彬,这个刚刚步入人生第二十三个年头的年轻人,恐慌中迎来的却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法官、检察官们过于严肃的表情让他明白,自己的上诉已经被驳回,生命也已经走到了尽头。

  父亲、母亲、女友,还有那张张熟悉的、不熟悉的脸,瞬间向他涌来又瞬间漂去。只有网络,这个曾经让其爱之不及而又让他恨之不及的魔鬼,一直盘桓于他的脑海中,直到行刑枪响的那一刻。

  对知悉此案的人们,大学生王彬持枪杀人、抢劫一案,并未随主犯王彬的伏法而从其思想中掩去。想得更多的是王彬在大学即将毕业、人生最美好的阶段,却何以走上人生不归路?透过此案,人们会很直观地将原因归结于网络,是网络害了王彬,这一点就连王彬父母在思痛之余也给出了这样的结论。的确,长期沉迷于网络,热衷于虚拟的搏杀,满足于感官的刺激。就是在这沉迷、搏杀、刺激之中,王彬刚有的开朗变得异常短暂、心灵的窗口刚开启又迅疾关闭,进而酿成一个孤僻、冷酷和自私的王彬。这些和其走上犯罪道路不无关系。但是,根据王彬内心所透露,网络以外,又不无其他原因。

  谈及王彬,知悉此案的一位资深法官很有感慨:“那神态不是在供述犯罪,而要表明自己是一个能做'大事'的人,一个敢用枪去做'大事'的人。”

  “父母对我很好,物质上给我满足,学习以外的事不管,我的性格不像我父母,我想做的事都要去做,惟我独尊。”

  “大学平时没有政治教育,一学期只能见到一两次班主任。”

  “对旷课,老师不管。我们学生都不去上课,老师也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

  “学校里有法律课,平时都不去上,考试时画画重点,应付考试就行了。”

  “说实话,对马加爵挺崇拜的,有能力去杀人,对马加爵的事大家都有幸灾乐祸的感觉,作为一个笑话来看待。”

  “当时杀了人,我脑子里没什么感觉,对杀人的后果一点都没有想过,心想只要把事情做得仔细,不应该有问题。”

  ……

  2006年1月13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省高院委托,宣判王彬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彬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文中人物系用化名)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6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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