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权利罪有哪些方式
导读:
或许,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有着许多保护人权的法律法规,其中,刑法就规定了一些侵犯人身权利罪。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有哪些方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过失重伤罪。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强迫妇女卖淫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拐卖人口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名誉、人格的犯罪。包括侮辱罪、诽谤罪。
6、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借助国家机关权力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伪证罪
7、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破坏选举罪、报复陷害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妨害通信自由罪。
1、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是人身权利。
2、侵权行为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的损害。侵害生命健康权,必然造成人体伤害甚至死亡的后果;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必然造成人格利益的损害后果;侵害、配偶权等身份权,必然造成身份利益的损害后果。
3、侵害后果有的可以用金钱计算损失,有的不能用金钱计算损失。侵害人体造成的伤害,有些损失可以用金钱计算,如医疗费、误工工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等;有些损失不能用金钱计算,如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等。侵害名誉权等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多数损失是不能用金钱计算的,看看公司。但如名称利益、肖像利益的损失,也可以用金钱计算。
4、侵犯人身权既可以发生在主体存续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主体资格取得之前或丧失之后。
人身权包含人身权,人格权是对人身权进行细化衍生出来的权利。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
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权利主体因一定的地位和资格而产生的权利,它随着当事人之间互相存在的某种身份关系而存在,也随着这种身份关系的消灭而消灭,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等。
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
而人身权注重的是你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伤害起一年。
其他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有哪些方式的内容,由此可知,侵犯人身权利罪有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重伤罪,侮辱罪、诽谤罪等。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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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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