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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税收征管罪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03:30:12 人浏览

导读:

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但是有很多人违反税收征管法规,利用一些手段不去履行纳税的义务,去破坏国家的税收制度,一经查出也是会有相应处罚。那么危害税收征管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危害税收征管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危害税收征管罪处罚如何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但是有很多人违反税收征管法规,利用一些手段不去履行纳税的义务,去破坏国家的税收制度,一经查出也是会有相应处罚。那么危害税收征管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危害税收征管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危害税收征管罪处罚如何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司法解释

  1、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五条规定,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虚开专用发票罪,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

  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六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者少缴已收、已扣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征管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抗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制度,又包括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三、危害税收征管罪处罚如何规定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知识。对于认定的逃避缴纳税款金额有异议,并且犯罪嫌疑人因此而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当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处理,并在司法程序中判断具体的逃避缴纳税款金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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