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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构成的主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0:04:10 人浏览

导读:

挪用资金会导致公司的运转困难,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为了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对于挪用资金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态度。那么挪用资金罪构成的主体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挪用资金会导致公司的运转困难,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为了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对于挪用资金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态度。那么挪用资金罪构成的主体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挪用资金罪构成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有哪些

  对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三、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询问或者是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给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挪用资金罪构成的主体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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