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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05:29:3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正当防卫,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但是还有一种叫做“假想防卫”,就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假想防卫的特征有哪些?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假想防卫能够减轻处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对于正当防卫,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但是还有一种叫做“假想防卫”,就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假想防卫的特征有哪些?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假想防卫能够减轻处罚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假想防卫的特征有哪些

  (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卫的问题,除了正当防卫之外,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以及防卫过当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确实存在的条件下,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主客观不一致现象,与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方,并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另外,还有一种双方互殴过程中发生的误伤劝架者或无辜第三者的情形,表面上似乎是一种假想防卫,但实际上因为双方都存有加害对方的意图,而不是基于防卫意图进行反击,所以,不能承认其中某一方是防卫行为,当然,也就不能把误伤他人的行为视为假想防卫,而只能作为对象错误或打击错误去处理。

  (3)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因而作出错误的防卫反击,进而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的产生。假想防卫行为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虽然误认不法侵害存在并且实施了错误的防卫行为,但并未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则假想防卫不能成立,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二、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

  假想防卫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过失”。因为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三、假想防卫能够减轻处罚吗

  如果构成假想防卫的,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均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过失”。因为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知识。对假想防卫过当该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理论界的探讨寥寥无几,而司法实践中却争议巨大,还是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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