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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假老师混进家长群诈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4 22:21:04 人浏览

导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近日,江苏常熟警方接到市民平女士报警称,被混进家长群的骗子骗了钱。那么,开学季假老师混进家长群诈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近日,江苏常熟警方接到市民平女士报警称,被混进家长群的骗子骗了钱。那么,开学季假老师混进家长群诈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开学季假老师混进家长群诈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近日,江苏常熟警方接到市民平女士报警称,被混进家长群的骗子骗了钱。平女士的女儿将升高一,骗子加入家长群,冒充班主任向家长们收取每人1380元的材料费,数十名家长上当。

  民警提醒,开学阶段是这类案件的高发期,老师要求家长转账的多为对公账号,如果是个人账号更要先确认其身份信息。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个人诈骗数额要达到2000元以上才能立案。诈骗的立案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如果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开学季假老师混进家长群诈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一般个人诈骗数额要达到2000元以上才能立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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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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