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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招摇撞骗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11:45:22 人浏览

导读:

现在进行诈骗活动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往往是想要不劳而获,有些犯罪分子为了更好的进行诈骗活动,会故意冒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这种行为是会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刑,那么公安部招摇撞骗立案标准是怎样?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进行诈骗活动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往往是想要不劳而获,有些犯罪分子为了更好的进行诈骗活动,会故意冒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这种行为是会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刑,那么公安部招摇撞骗立案标准是怎样?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安部招摇撞骗立案标准是怎样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1、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二、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量刑标准: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2、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三、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安部招摇撞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等知识,由此可见,招摇撞骗属于行为犯,凡事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都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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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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