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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6:30:20 人浏览

导读: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是我国的主要刑罚种类,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时,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刑罚时间的长短也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执行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是我国的主要刑罚种类,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时,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刑罚时间的长短也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执行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少?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少

  有期徒刑时间为6个月到15年,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拘役一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管制3个月到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有何区别

  1、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管制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其他1抵1

  2、地点不同。管制在家,拘役一般在拘留所,有期在监狱。

  3、待遇不同。管制即使没有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拘役、有期徒刑理论上有政治权利。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三、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与有期徒刑的考验期区别

  1、拘役考验期: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2、有期徒刑考验期: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少的内容,由此可知,有期徒刑时间为6个月到15年,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拘役一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管制3个月到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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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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