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管制 > 什么样的罪犯适用管制刑

什么样的罪犯适用管制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08:55:19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目的就是为了惩戒犯人改造罪犯,管制刑作为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也是我国刑罚中惩戒力度最轻的主刑,究竟什么样的罪犯适用管制刑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目的就是为了惩戒犯人改造罪犯,管制刑作为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也是我国刑罚中惩戒力度最轻的主刑,究竟什么样的罪犯适用管制刑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样的罪犯适用管制刑

  1、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同犯罪的长期斗争中证明,管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而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可以少捕人,减轻国家负担。

  2、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适用管制刑

  3、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管制有哪些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三、如何执行管制刑罚

  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

  3、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什么样的罪犯适用管制刑的相关内容。管制刑对罪行较轻的犯人采取不关押的形式,让罪犯在群众监督中改在,这大大节省了国家的资源。如果小编的回答不能解决你的问题,欢迎你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