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W-Z类罪名 > 寻衅滋事罪 > 寻衅滋事罪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04:36:2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有这样的常识,一旦所实施的刑法被判定为犯罪是要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犯罪的具体处罚也会因犯罪情节的不同热有所差别,具体的刑罚在《刑法》中有法律条文规定。那么,寻衅滋事罪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对此,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以供参考阅读。

  我们都有这样的常识,一旦所实施的刑法被判定为犯罪是要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犯罪的具体处罚也会因犯罪情节的不同热有所差别,具体的刑罚在《刑法》中有法律条文规定。那么,寻衅滋事罪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对此,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以供参考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二、寻衅滋事罪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

  造成轻微伤是寻衅滋事的加重情节。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知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道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三、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以上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寻衅滋事罪致两人轻微伤怎么判的相关内容。造成轻微伤是寻衅滋事的加重情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