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W-Z类罪名 > 徇私枉法罪 > 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哪

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15:01:50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对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具有依照法律的规定,是要严格规范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但有些公务人员可能会出现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从而滥用自己的职权的情况。那么,对于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区别在哪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各位整理了一些关于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在我国,对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具有依照法律的规定,是要严格规范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但有些公务人员可能会出现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从而滥用自己的职权的情况。那么,对于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区别在哪呢? 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各位整理了一些关于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

  1、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人员,并且只发生在刑事案件中,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或是对明知无罪的进行错误追究。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使无罪的人受刑事追诉,或者包庇有罪的人不使其受刑事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三、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主体;2、主观方面;3、客观方面。在我国,对于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的。若您在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哪方面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官网或者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