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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2:09:04 人浏览

导读:

民事案件中有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不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对方可以用时效抗辩来使其丧失胜诉权。而在我国刑事案件对应的就是追诉期,那么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多久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民事案件中有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不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对方可以用时效抗辩来使其丧失胜诉权。而在我国刑事案件对应的就是追诉期,那么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多久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多久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期满后不再追究。这里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既不是应当对罪犯判决的具体刑期,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和情节,与其所犯罪行为相对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处刑档次中的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法律对某一种犯罪规定的最高刑,而是某种犯罪中与犯罪行为基本相适应的某一档刑罚的最高刑。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里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的追诉时效特别规定了例外情况,主要是考虑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有些是罪恶深重、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影响巨大,对犯罪分子不追究不足以平民愤,所以规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一般犯罪的时效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三、连续或继续犯罪的时效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就连续犯而言,是指最后的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就继续犯而言,是指处于持续状态的一个犯罪行为的结束之日。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抓捕而一直在逃的,其追诉时效一直都是有效的。如果是重大犯罪,经最高检核准是一直都可以进行追诉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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