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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如何构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10:34:2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是非法抢夺他人的财物,可能会构成抢夺罪或是抢劫罪,而在实践中,人们通常会把抢夺跟抢劫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是存在着区别的,至于抢夺罪,也有其构成的要件。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抢夺罪如何构成?

  如果是非法抢夺他人的财物,可能会构成抢夺罪或是抢劫罪,而在实践中,人们通常会把抢夺跟抢劫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是存在着区别的,至于抢夺罪,也有其构成的要件。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抢夺罪如何构成?

  一、抢夺罪如何构成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2、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3、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

  4、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

  5、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

  6、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二、抢夺罪怎么判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抢夺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抢夺,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抢夺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抢夺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抢夺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三、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差别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抢夺罪如何构成的内容,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需要同时符合,即可构成抢夺罪,需要注意的是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要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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