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知识 > 有关于性侵的法律吗

有关于性侵的法律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4:40:35 人浏览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很多棘手的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在审判开始前要准备证据链,还要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有些证人不愿意出庭的,这些对于刑事审判案件都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有关于性侵的法律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很多棘手的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在审判开始前要准备证据链,还要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有些证人不愿意出庭的,这些对于刑事审判案件都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有关于性侵的法律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有关于性侵的法律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三、男性如果被强奸了是否可以定性为强奸罪

  1、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保护对象为妇女和儿童,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认定为犯罪。

  2、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也是对男性事实上的强奸行为,自从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强制猥亵罪的侵害客体从“妇女”扩大到了能够包括男性的“他人”,因此强奸男性可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定性为“猥亵”,所以也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3、原本“猥亵”的定义仅仅只包括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他人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也只包括手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并没有涵盖性交,但是由于我国没有规定男性可以适用强奸罪,且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处于包含关系,也是程度轻重的关系,因此当男性被强奸时,可以适用强制猥亵罪的条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有关于性侵的法律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刑法有明确规定性侵是犯强奸罪,虽然现在法律只规定侵犯的是女性才是强奸罪,但是男性被侵犯也可以按被猥亵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