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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刑法打架斗殴罪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04:31:54 人浏览

导读:

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根据我国法律会进行拘留以及处罚,事情比较严重的会进行有期徒刑的处分,并且也有相关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陕西省刑法打架斗殴罪量刑标准问题的解答,一起往下看。

  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根据我国法律会进行拘留以及处罚,事情比较严重的会进行有期徒刑的处分,并且也有相关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陕西省刑法打架斗殴罪量刑标准问题的解答,一起往下看。

  一、陕西省刑法打架斗殴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二、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酒店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也是极其容易的造成一些严重后果的,第一这个行为,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说因为情节严重,导致有人受伤或者是死亡,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伤人罪所以,还是比较严重的。

  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其中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的,属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陕西省刑法打架斗殴罪量刑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陕西省刑法打架斗殴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同时也要注意,如果群众斗殴人数规模大,每增加一人其受到的处罚会增加一层。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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