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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18:27:24 人浏览

导读:

在社会实践生活当中,行政处罚与治安处罚既有相关的联系又有区别,前者偏行政性领域、后者更加注重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那么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具体怎么区分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在社会实践生活当中,行政处罚与治安处罚既有相关的联系又有区别,前者偏行政性领域、后者更加注重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那么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具体怎么区分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行政处罚与治安处罚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

  (一)处罚的主体不同。

  治安处罚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主体除公安机关外还有税务、财政、工商、海关、外汇、港务等行政主体。

  (二)适用依据不同。

  治安处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除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外,还有其他的行政法律;处罚种类不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四种。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7种。

  (三)追究时效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6个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2年。

  (四)当场处罚决定情形不同。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二、行政处罚与治安处罚的执行措施

  治安处罚中,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的相对人可以适用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中,除了公安、海关、税务外,其他的行政机关则不能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处罚种类有明确规定: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与治安处罚决定的送达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的法律内容,无论是在处罚的主体、适用的依据、处罚时效规定还是处罚的措施方面,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都有着相应的区别。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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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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