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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3:15:1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法律都是严厉打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法律,依法要经过很多程序,有的可能会被刑事拘留,经过法院审理案件之后给出刑事判决,根据刑事责任的不同刑期也不一样,那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法律都是严厉打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法律,依法要经过很多程序,有的可能会被刑事拘留,经过法院审理案件之后给出刑事判决,根据刑事责任的不同刑期也不一样,那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监外执行算刑期的。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后,刑期即将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罪犯刑期届满前一个月以内,书面通知罪犯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按期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

  《刑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是判处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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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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