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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决定书是干什么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12:42:53 人浏览

导读:

在案件审判的过程中,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会下发逮捕决定书。那么逮捕决定书是干什么的呢?逮捕决定书做出来代表什么,有什么作用呢?它的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希望能给您带来一点帮助。

  在案件审判的过程中,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会下发逮捕决定书。那么逮捕决定书是干什么的呢?逮捕决定书做出来代表什么,有什么作用呢?它的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希望能给您带来一点帮助。

  一、逮捕决定书是干什么的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因此,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凭证,是公安机关行使诉讼权利并严格依法办案的一种表现形式。

逮捕决定书是干什么的

  二、批准逮捕决定书结构

  批准逮捕决定书的结构总的要求是用语规范、准确、有极强的强制性。具体写法如下:

  1、标题编号。写明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

  2、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在文书编号下行顶格处写明送达机关的名称。

  3、正文。需写明案件来源、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文书编号、认定的罪名及人犯姓名。

  4、写清审查意见、法律依据和所作出的决定事项。

  5、落款和日期。写明批准逮捕的时间和批准人,签署本决定成立时间。

  6、附注。应写明卷宗册数,物证及脏物等。

  三、逮捕的执行程序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逮捕决定书作出后,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基本确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以备侦查、起诉、审判。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的逮捕决定书是干什么的及相关问题的解答,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想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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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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