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W-Z类罪名 > 销售伪劣商品罪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22:02:58 人浏览

导读: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极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并且是会给正品带来相关的破坏影响的,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更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极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并且是会给正品带来相关的破坏影响的,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更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三、什么是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只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的,就以该罪开追究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好了以上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