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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一吨量刑标准是死刑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04:55:59 人浏览

导读:

行为人贩毒一吨达到了死刑的量刑标准,如果行为人在掩护毒品犯罪的时候,使用暴力或者是有组织的参与国际贩毒活动等情形,也是被处以死刑的。更多关于贩毒一吨量刑标准是死刑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行为人贩毒一吨达到了死刑的量刑标准,如果行为人在掩护毒品犯罪的时候,使用暴力或者是有组织的参与国际贩毒活动等情形,也是被处以死刑的。更多关于贩毒一吨量刑标准是死刑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贩毒一吨量刑标准是死刑吗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二、贩卖毒品的方式有哪些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吸毒不仅危害当事人自身的身体健康,还会对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贩毒一吨量刑标准是死刑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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