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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怎样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8 09:17:59 人浏览

导读:

假释怎样执行?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不执行犯罪分子剩余刑期的一种措施,在假释的同时也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假释执行的相关内容。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

  假释怎样执行?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不执行犯罪分子剩余刑期的一种措施,在假释的同时也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假释执行的相关内容。

  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相同,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假释。

  3、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如何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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