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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05:09:5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福建省政和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构建起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公室,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同时,联合各方力量,多途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

  核心内容:福建省政和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构建起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公室,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同时,联合各方力量,多途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机制。

  17岁的陈某涉嫌盗窃,检察官以聊天的方式与陈某及其父母沟通,了解陈某的成长经历以及犯罪诱因。原来,陈某系初犯,案发后已积极退赃,具有较好的帮教条件,其父母保证能好好管教。在分析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依法宣布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附以检察官寄语,希望小陈谨记此次犯罪的教训。2014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已受理此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件6人,其中批准逮捕1件1人,审结3件3人。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今年新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公室发挥着重要作用。

  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公室

  为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原则,2014年,政和县检察院公诉科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公室”,制定办案规则规定,选定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在办案中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与方式,注重维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检办成立至今,共在案件办理中开展审前社会调查4件4人,依法帮助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中1名在校生)及1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寻求司法援助、指定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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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16岁的雷某因染上吸毒恶习,将奶奶的积蓄盗取一空,用于吃喝玩乐和吸毒。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雷某时,因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奶奶不愿到场,承办检察官只得向未检办汇报情况,并适时启动合适成年人到场机制,从候选人才库中为雷某选聘了资深人才提供法律咨询。

  之后,检察官与合适成年人一同走访了雷某的家,耐心倾听雷奶奶、村组织及左邻右舍对雷某的成长历程、心理特征等描述,为雷某的逮捕必要性提供参考;同时“对症下药”,与雷某深入交谈交心,给予雷某有效的心理感化。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机制

  未检办致力于联合多方力量,多途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速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回归。与社区、村委会、学校等单位签订完备的未成年人帮教方案;组织被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缓刑的涉案未成年人参加必要的社会公益活动;成立安置帮教基地,在愿意接纳未在校、未就业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企业建立帮扶基地,让企业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同时尽到社会义务……

  同时,该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的专业化。以维护刑事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权益为重心,把对刑事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及挽救贯穿于诉讼过程中,在体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

  (原标题:挽救失足少年:政和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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