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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酒后抢警枪被判拘役4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13:16:59 人浏览

导读:

重庆一妇女酒后抢夺民警配枪昨天被重庆沙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4个月拘役。今年2月15日凌晨,周某在重庆师范大学大门附近的一家KTV喝酒后,在楼下与其他客人言语不和,双方发生纠纷,后被赶到的民警带到沙区三角碑交巡警平台等候处

  重庆一妇女酒后抢夺民警配枪昨天被重庆沙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4个月拘役

  今年2月15日凌晨,周某在重庆师范大学大门附近的一家KTV喝酒后,在楼下与其他客人言语不和,双方发生纠纷,后被赶到的民警带到沙区三角碑交巡警平台等候处理。

  在民警调查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周某情绪失控,发起了“酒疯”,不但不听民警劝解,反而一把将民警身上佩戴的警用转轮手枪从枪套中拔出,后被当场抓获。

  5月20日,沙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沙区法院提起公诉。法庭审理中,检察院建议,对周某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周某辩解,她在大量饮酒后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主观恶意较轻,没有造成重大后果,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周某酒后不能理智地控制情绪,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基本适当,法院予以支持。鉴于周某能如实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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