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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猥亵8岁幼女 已被批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13:04:11 人浏览

导读:

三台县某镇小学教师雷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对一名8岁女学生进行猥亵。7月1日,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后,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雷某某,28岁,系三台某镇一名小学教师,今年5月期间,在寝室内多次对一名女学生以抚摸、

  三台县某镇小学教师雷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对一名8岁女学生进行猥亵。7月1日,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后,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雷某某,28岁,系三台某镇一名小学教师,今年5月期间,在寝室内多次对一名女学生以抚摸、搂抱、亲吻等方式进行猥亵,雷某某的丑行败露后,受害人的家属立即向警方报案,同日由三台县公安局立案。5月16日,嫌疑人雷某某逃往外地躲藏,三台县公安局随即对雷某某网上追逃,5月23日被贵州省桐梓县公安局抓获并押解回三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雷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雷某某称,他是一名班主任老师,女友在4月底去了成都务工,由于他一个人呆着,心理感觉比较空虚,生理上的欲望也无处发泄,最后便将目标锁定在了身边的女学生身上。

  据检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其行为已经构成涉嫌猥亵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检察机关依法对嫌疑人雷某某作出了对其批准逮捕的决定。文章推介:刑法全文-2011新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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