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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10:32:23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是会有一些有着不良癖好的人存在的,而恋童癖就是其中的一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对儿童进行猥亵,猥亵行为一旦达到了法定情节就要进行处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行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在日常生活中是会有一些有着不良癖好的人存在的,而恋童癖就是其中的一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对儿童进行猥亵,猥亵行为一旦达到了法定情节就要进行处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行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行为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一般会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二、猥亵儿童处罚标准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治安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三、猥亵儿童需要哪些证据

  猥亵儿童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这里的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包括女孩,也包括男孩。我国刑法第237条中,规定了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如果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可见,猥亵儿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但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和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2条:公安机关侦查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对性侵害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对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提取体液、毛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内的残留物等生物样本,指纹、足迹、鞋印等痕迹,衣物、纽扣等物品;及时提取住宿登记表等书证,现场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及时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我国的儿童是在社会中较为弱势的地位,因为其的行为能力都不如成年人,所以法律对其的保护是较为严密的,好了以上就是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行为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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